城西公司、集團本部各部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扎實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進一步推進城建集團各項工作健康、有序、廉潔、高效、全面、穩步的開展,根據中共常州市城鄉建設局紀律檢查委員會《關于在局系統開展爭創 “預防職務犯罪示范單位”活動的通知》(常建紀〔2012〕1號)文件的部署和要求,決定在公司開展爭創“預防職務犯罪示范單位”活動(以下簡稱“爭創活動”),現制定實施意見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黨的十七大精神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深入學習貫徹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 預防”的方針,緊緊圍繞城建集團融資、土地開發、項目運作等中心工作,切實增強拒腐防變能力,為促進集團轉型發展,提高為新一輪城市建設的服務和保障能力提供有力保證。
二、總體目標
建立健全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機制,完善預防監督體系,規范預防活動,突出預防重點,強化預防措施,創新工作思路,從源頭上預防職務犯罪,進一步加強對公司干部隊伍的監督管理,達到如下目標:
1、在爭創活動的兩年內無職務犯罪。
2、領導重視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帶頭認真落實廉潔自律各項規定。
3、預防職務犯罪機構健全,職責明確,工作運轉有序。
4、制度健全,制約機制完善,工作有創新。
5、群眾評議滿意率90%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組織機構。為切實加強對“預防職務犯罪示范單位”爭創活動的組織領導,更好地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成立爭創活動領導小組。
組 長:張永哲
成 員:唐偉業、周勇、湯凱惠、張偉平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爭創活動聯絡、協調和督查工作,由唐偉業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前期部、開發部、計財部等部門負責人為辦公室成員。
(二)加強宣傳教育。一是繼續加強反腐倡廉教育。邀請有關人員講課,使廉政建設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深入人心。二是抓好黨性黨風黨紀教育。認真貫徹落實胡錦濤總書記在中紀委十七屆六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把加強理想信念教育和黨性黨風黨紀教育作為增強黨員干部廉潔自律意識的關鍵環節。三是開展廉潔從業教育。要把《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作為企業領導人員的執業操守,納入到中心組學習計劃,定期組織安排學習,結合民主生活會、中心組學習,采取上黨課、學文件、輔導講座、座談交流等形式開展教育活動,切實增強廣大黨員干部的黨性觀念和法紀意識。四是開展示范與警示教育。堅持正面宣傳教育為主,要利用道德講堂、城建講壇、觀看電教片、參觀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使全體黨員干部自覺敲響警鐘、拒腐防變。五是加強企業廉政文化建設。堅持把反腐倡廉教育向全體職工拓展,將思想教育、紀律教育與企業文化相結合,深入開展豐富多彩的企業廉政文化建設活動,積極組織學習十八大會議精神,引導廣大職工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和道德情操,大力營造以廉為榮、以貪為恥,敬業愛崗、無私奉獻的企業發展氛圍。
(三)完善規章制度。強化制度建設是預防職務犯罪的有效途徑。要把好各個環節,規范工作流程。一是加強合同管理。制定《常州市城市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合同會簽及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合同管理程序、明確管理職責、規避經營風險、維護公司權益、提高管理效能。二是加強資產管理。針對公司進一步加強資產管理工作的要求,制定《資產管理辦法》,全面梳理以往投資項目中的經營性資產以及土地開發過程中剪裁出的零星地塊、閑置房屋建筑等資產,分類整理,綜合利用充分挖掘和整合現有資源,提高現有資產的利用效率。三是加強財務監管。繼續貫徹落實《常州市城市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財務總監聯簽制度實施辦法》,對涉及國有資產變動、大額資金流動、資本市場運作方案、對外報送的涉及財務的文件,報告等相關具體內容實行聯簽制度,進一步加大對財務運行體系的監管力度,確保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四是加強責任落實。重新編制和明確各部門管理職能以及各崗位職責,進一步細化各個崗位的責任分工,實行責任分解,落實中層以上干部“一崗雙責”制,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責任機制。五是加強考核監督。健全和完善績效考核管理機制,把各級干部落實集團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作為一項重要內容納入考核管理體系,加強考核監督,為穩步推進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奠定基礎。
(四)強化監督管理。一是落實有關規定。領導班子成員要認真落實國有企業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有關規定;繼續制訂《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責任分解落實一覽表》,進一步明確責任,狠抓落實,切實增強反腐倡廉的責任意識;嚴格執行黨政主要領導負責制,班子成員認真履行“一崗雙責”,按照責任分工負起職責范圍內的直接領導責任,嚴格責任分解和責任考核;嚴格執行市城鄉建設局制定的《常州市城建項目工程建設資金管理辦法》、《常州市使用城建資金項目概算審查辦法》、《常州市使用城建資金項目審計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強化對城建資金的監督管理;堅持民主生活會、述職述廉制度,認真執行國有企業“三重一大”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建立防范風險內控機制,合理分權,適度授權,明確職責,防止權力濫用,不斷增強干部職工廉潔自律的自覺性,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預防和懲治腐敗的體系,加大領導干部交流力度,有效預防腐敗滋生,對濫用職權、貪污受賄、謀取私利等違法違紀案件要依法依紀嚴肅查處。二是落實企務公開。認真落實企務公開,對企業融投資、資產重組、資本運營、產權交易、投資擔保、設備采購、項目招投標等敏感事項,大力推行“陽光工程”,防止暗箱操作,提高權力運行的透明度。進一步優化用人機制,實現企業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公開、公平和公正。三是加強黨內監督。依據《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的相關規定,對干部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進行監督,積極預防貪污賄賂、瀆職侵權和其他職務犯罪案件的發生,特別是對人、財、物管理使用和關鍵崗位的監督,發現苗頭性問題要及時提醒,及時解決。四是加強信訪工作。把群眾來信來訪作為查辦案件的主要線索和重要渠道,認真分析研究,從中發現案情。五是加大督查力度。特別是加強對干部職工八小時之外工作情況的監督力度;爭創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對各部門預防工作和爭創活動開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自覺接受社會和職工群眾的監督,使爭創“預防職務犯罪示范單位”活動穩步、正常、扎實開展,在爭創期內取得明顯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領導班子成員、各部門負責人要把爭創活動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結合本部門的工作情況制訂爭創工作具體措施,精心組織,認真落實,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公司各領導干部要將預防職務犯罪工作作為年度工作總結和述職述廉的重要內容,并接受群眾評議。
(二)加強責任落實。各部門要嚴格按照實施方案的要求,把責任落實到每個領導干部,形成合力,整體推動,積極建立健全預防職務犯罪防范體系,切實把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三)加強協作溝通。各部門要及時總結的好的經驗和做法,定期交流通報情況,加強相互間的協調配合,互通信息,互相支持,推進工作,不斷推進公司爭創活動的深入開展。
中共常州市城市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支部委員會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