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集團紀委(監察專員辦)《關于開展集團自行采購(發包)工作專項檢查的通知》(常城建紀〔2020〕7號)要求,2020年6月1日至6月3日,集團紀委(監察專員辦)與審計法務部組成聯合檢查組對集團所有部門及城西公司、金商投公司、產業集團及其子公司、大數據公司的自行采購(發包)工作進行為期3天的專項檢查。
本次專項檢查組采取重點選樣的方式確定檢查項目,通過核對自查表信息、認真查閱檔案資料、詢問采購經辦人等方式,對內部采購的整個過程和環節進行梳理,查找存在的問題和需要完善的環節,重點對采購前期市場調研比價和審批流程等環節進行了細致檢查。檢查組就檢查情況、存在問題在現場及時做出點評、反饋,并提出整改重點和要求。根據此次專項檢查情況,檢查組將認真撰寫檢查報告,并提出整改建議。
通過此次專項檢查,將進一步規范集團及子公司采購(發包)工作,增強采購人員的規矩意識和紀律意識,促進實體經濟公司降本增效,推進集團采購(發包)管理工作及廉政建設工作水平不斷提升。